索 引 號 | 640400005/2024-00049 | 發文時間 | 2024-05-16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教育體育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固原市區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基〔2024〕55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寧教基〔2021〕36號)、《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區普通高中和市直民辦初中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固政辦函〔2019〕37號)要求,特制定市區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公開、公正、透明為基本要求,以滿足學生發展需求和推動高中教育協調、多樣化發展為目的,依據計劃和志愿擇優錄取。
二、錄取依據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的要求,市屬、市轄區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類學校(固原一中)在市轄區范圍內招生。錄取依據初中畢業生評價及照顧加分進行。初中畢業評價由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組成。學業考試共計745分,綜合素質評價25分,總分770分。普通高中招生照顧加分按照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高中階段招生照顧加分項審核的通知》(固教體發〔2024〕13號)要求執行??忌鷮W業考試成績評閱完成后將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照顧加分匯總出總分。招生辦公室根據統招錄取計劃數劃定統招錄取分數線。各學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照顧加分計在錄取總成績之外。
三、錄取辦法
(一)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分為政策類和特長類。由學校在下達的計劃數和招生范圍內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并報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實施,實行招生方案、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招生過程、招生結果“五公開”。特長類自主招生時間安排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統招錄取前進行。錄取結果第一時間報招生辦公室。自主招生原則上要單獨編班,未經批準不得將所招學生轉到統招錄取的學生班級。已被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填報統招錄取批次志愿。
(二)統招錄取
1、志愿填報。統招錄取由學生在網上自主填報志愿,實行網上錄取。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才能填報統招志愿。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但未填報統招志愿的視為放棄。志愿欄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指標到校志愿,設1欄,每名考生限報1個志愿。第二批次為擇優錄取志愿,設6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第六志愿順序,根據自身需要選填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每所學校限填一次,6個志愿欄必須填滿。志愿填報期間,志愿庫加密,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無權查看志愿內容。時間截止時,填報志愿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
2、錄取流程。統招錄取分指標到校和擇優錄取兩個批次,先錄取60%的分配到校計劃,再錄取剩余的計劃。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數的60%將根據各初級中學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及辦學質量和水平,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每批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先對考生進行排位(中考總分相同時則依次取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比對區分),再依排位從第一名開始逐個按照考生填報志愿錄取,直到計劃完成為止??忌诋厴I學校有兩年以上學籍并就讀兩年以上(八年級第一學期9月份(含9月份)前入本校就讀至畢業。原州區鄉鎮間因移民搬遷的家庭子女轉學除外),方可享受“指標到校”政策。被“指標到校”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錄取。沒有錄滿“指標到校”計劃的高中學校所剩名額劃到擇優錄取批次中錄取。兩個批次錄取完成后,仍未錄取的考生將調劑到計劃未完成學校錄取。每所招生學校要錄取完成全部招生計劃。
統招錄取實行“三統一”、“四公開”,即統一填報志愿時間、統一錄取時間、統一建檔時間;招生政策(方案)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分數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確保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實現“陽光招生”。市區普通高中錄取的相關政策和錄取情況將在《固原教育網》、《固原教育招生考試網》等平臺公告。
四、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學校和考生所在畢業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正確引導初中畢業生根據考試成績理性填報志愿,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各初中學校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負責做好學生和家長志愿填報的解釋說明工作。對符合指標到校分配標準的人數較少的初中學校,要指導考生志愿均勻分配到各普通高中。嚴禁封閉各類學校招生信息,強迫、阻止學生自主填報志愿。因采取網上填報志愿,部分考生家中沒有電腦,考生所在學校應積極為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供服務。
2、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初中學校要將在本校有兩年以上學籍并就讀兩年以上學生名單在全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享受“指標到校”人員范圍公正無誤。同時將不符合“指標到校”政策的考生名單于中考前報原州區教育體育局備案。對初中學校志愿解釋說明工作不到位、享受“指標到校”政策考生名單摸底不準確等,導致考生志愿填報、錄取出現問題,家長、學生上訪的,將追究學校相關負責人責任。
3、各學校要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要求,確保中考招生錄取工作公正有序。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范圍和計劃數錄取,不準到初中學校進行違規招生宣傳、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禁止有償招生和違規承諾錄取,不得計劃外錄取特長生。對以企業、個人、行業等名義出資資助招收的學生,不得以資助名義單獨設立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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