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更好的幫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相關職責及工作職能,編制了《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機構信息,包括機構職能、辦公時間、辦公地址、聯系方式、領導分工等;
2.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包括信息公開指南、公開事項目錄、公開年報等;
3.財務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等;
4.部門相關文件和簡報信息等;
5.依法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形式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以下公開形式:
1、固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j9517.com)。
2.固原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會議中心南區
開放時間: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54-2088288
3.固原市圖書館查閱。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九龍路北側
開放時間: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閉館)
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閉館)
聯系電話:0954-2686912
4.固原市檔案館查閱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福寧路(會議中心南區)
開放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54-2088834(檔案保管管理科)
5.其他方式。
?? 通過新聞發布會、廣播、電視、報刊等平臺和載體公開政府信息。
(二)公開時限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查閱場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查閱本單位的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向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獲取信息的,可向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申請。
(一)申請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固原市會議中心三樓北側
電子郵箱:shenpiju11@163.com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夏季14:30-18:30,冬季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54-2669699
(二)申請形式
1、書面提出申請
(1)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電子郵箱。
(2)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申請人可以到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當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
2、口頭提出申請
原則上,申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固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書》,經申請人認可后生效。
(三)申請的要求
1、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2、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
3、申請人應當保證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請的受理
1、受理的程序
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固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書》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2、申請的結果
(1)一般情況的答復
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④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并重新提出申請,重新計算答復期限。
(2)特殊情況的答復
①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認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將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②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③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對申請人提出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信息公開申請,可以不予提供。
(五)答復方式
按照申請人在《固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中的要求,我局可以提供紙質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自治區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監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供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予以更正,并將更改情況告知申請人。
(二)監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監督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954-2688791
(三)行政復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固原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